對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要求是什麼
一、對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要求是什麼
申請的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經紀資格認定的行政許可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已考試合格,具有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3)住所證明。
(4)有一定的資金。
(5)申請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以上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記錄的證明。
(二)申請開辦商品展銷會的行政許可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舉辦單位具備法人資格的有效證件。
(2)舉辦商品展銷會的申請書,內容包括:商品展銷會名稱,起止日期、地點,參展商品類別,舉辦單位銀行帳號,舉辦單位會務負責人員名單,商品展銷會籌備辦公室地址、聯繫電話等。
(3)商品展銷會場地使用證明。
(4)商品展銷會組織實施方案。
(5)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三)開辦商品交易市場的行政許可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申請報告。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證明。
(4)當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准開辦市場的文件。
(5)市場負責人的任用及身份證明。
(6)國家有特別規定的其他文件或證明。
(7)屬於聯合開辦市場的,應當同時提交聯辦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二、行政許可範圍
行政許可的設定事項根據規定,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的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准的事項;
(2)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3)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4)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5)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但符合行政許可申請條件的時候,那麼需要提交相關的資料進行行政許可的申請,而具體需要提交什麼資料,則根據申請的事項啊來進行準備,不同的事項所需要提交的資料是不一樣的。而一般來説,如果公民或者是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事項,是不需要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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