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侵佔罪自訴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侵佔罪自訴注意事項有哪些?

侵佔罪自訴注意事項有哪些

1、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

2、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3、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二、自訴案件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輕傷);

2、重婚案;

3、遺棄案;

4、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其他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三、侵佔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四、侵佔罪自訴狀的內容有哪些?

1、自訴人、被告人、代為告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3、具體的訴訟請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狀時間。

5、證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侵佔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但犯罪嫌疑人如果侵佔的是國家或集體財產的話,就屬於公訴案件。自訴案件中的原告方,起訴之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注意收集對方犯罪的證據材料。

標籤:自訴 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