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請律師有用嗎
行為人要是不幸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話,其家屬通常都是會為其委託一到二位專業的律師提供辯護的。但有的人就質疑了,究竟刑事案件請律師有用嗎?針對這個問題,我們馬上在下文在進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請律師有用嗎
如果經濟上有能力,建議早一點委託律師。
刑事案件,分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只要當事人無論涉嫌什麼罪,只要未經法院判決定罪,都不能稱為罪犯,也就沒有案底,所以請律師最好介入的時間是公安偵查階段,因為在這個階段,公安機關不允放家屬或親屬探望,只有律師可以見到當事人。
並且刑事案件委託律師越早對案件的最終處理越有利。在偵查階段,或者人一被採取強制措施(拘留)就委託律師介入最好。
有律師的介入,可以更早的瞭解案情,因為他的口供還沒有成形,律師可以提醒他怎麼説,會告訴他哪些對他不利。
再者,律師的介入,可以有效地避免刑訊逼供的發生,沒有律師的介入,大部分在偵查拘留階段會受刑。如果有律師,可以告訴律師,律師可以為他申訴控告。
所以,請律師是有用的。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第四十條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閲、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二、刑事案請律師多少錢
律師收費是有具體標準的,與下列因素密切相關:
1、案件的具體情況 案件的具體情況,主要指案件的複雜程度,比如是單獨犯罪還是共同犯罪,是一罪還是數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實還是多起犯罪事實,等等。
案件的具體情況,直接決定着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和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確定律師費的首要因素。
2、委託人的具體要求不同的委託人,對律師的工作會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過於偵查階段的會見次數,有些委託人會要求律師在案情需要的會見次數外,增加不必要的會見次數,這會直接增加律師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從而導致律師費增加。委託人的具體要求,是確定律師費的重要因素。
3、律師的具體情況: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差異,決定了其工作價值的差異,收費方面也有差異,律師的具體情況,是確定律師費的關鍵因素。
就像醫院中的醫生,專家醫生比一般醫生收費高。一般來講,專業化程度高的律師,經驗豐富的律師,專業研究深入的律師,工作含金量高,辦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師費也會更高。
律師費是否合理,應該從以上三個方面考量,不應該以“一般收費多少”作為衡量標準。律師費的高低,是選擇律師的一個考量因素,但不應該是決定因素。如果根據價格選擇律師,甚至一味“挑便宜的”,最後會得不償失,畢竟案件結果關係您的財產、自由乃至生命。
綜上,我們瞭解到,在刑事案件為嫌疑人、被告人聘請律師有用。相比之下,律師是比較專業的,更加清楚該如何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辯護才是最好的,同時也能為嫌疑人、被告人爭取寬大處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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