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範中的公開宣判規定有哪些?
一、法律規範中的公開宣判規定有哪些?
法院在公開宣判當體案件的當事人必須要到庭,開庭公開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後,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
二、哪些案件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1、原告無故不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
2、法院裁定不準撤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3、被告依法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經法院立案後公告傳喚,公告期滿後,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6、離婚案件中,原告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經公告送達傳喚仍不到庭的,經開庭審理,可缺席判決。
三、缺席審判後不服可以上訴嗎?
可以就判決上訴。
缺席判決是指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依法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的情形。確係判決僅僅表明法院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依法作出的判決,但並不會影響該確係當事人在判決之後所享有的上訴權利。所以,儘管當事人未到庭,但若判決結果當事人不予認可,亦可就判決提起上訴。
缺席判決大多發生在兩種情形下:一是訴訟材料無法送達法院採取公告送達,二是法院送達開庭傳票,當事人未能按期準時參加庭審。
不管刑事案件是否已經涉及到了法律鬼打鬼不得公開審理的情況,任何案件公開宣判都是必要的,但是特殊的案件,若是法院或者是檢察院公佈不公開審理,即使是在公開宣判的當日,娛樂記者等也不得采訪案件當事人或者是其委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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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人必須參加開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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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為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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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多久會判?
律師解析:一般需要二到六個月。1、偵查階段,對刑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不能超過二個月。2、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之內決定是否起訴,如果案情重大、複雜的,可以延長十五天。3、審判階段,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後的二個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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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筆錄怎麼取
律師解答:警察收集。律師解析:筆錄收集需注意:1、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2、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