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賠償跟什麼有關係?
一、刑事賠償跟什麼有關係?
1、刑事賠償跟國家或者是公職人員是否有過錯有關係,且必須是此類過錯導致了損害發生,義務機關才需要支付刑事賠償。
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
(1)在刑事訴訟中,錯誤拘留、錯誤逮捕、無罪錯判的;嚴刑逼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2)違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造成財產損害的。
(3)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證供、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17條、第18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2、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按照下列原則予以確定:
⑴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⑵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⑶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
⑷二審改判無罪的,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⑸嚴刑逼供、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或者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所屬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此外,對於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錯誤採用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執行錯誤所造成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損害,應向作出錯誤的採取強制措施決定以及作出錯誤執行行為的人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要求,以其作為賠償義務機關。
二、申請國家刑事賠償的程序是什麼?
(1)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行政機關以及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機關。行政賠償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
(2)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的年、月、日。
(3)賠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賠償,或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行政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刑事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複議機關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對複議決定不服,在收到決定之日起30日內,或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請求人可以向複議機關所在地同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承擔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具體來説,若是公安機關超期羈押,那麼公安機關有可能就是需要支付刑事賠償的義務機關。各民事主體提出賠償請求之前,必須要先確定國家機關是否確實有錯。
-
公民個人起訴國家賠償收費嗎?
一、公民個人起訴國家賠償收費嗎?申請國家賠償,不需要交納訴訟費用,因為只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才可能需要交納訴訟費用。費用規定如下:(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
法律規定國家賠償受理文書由誰出具?
一、國家賠償受理文書由誰出具?國家賠償受理文書由賠償委員會出具,國家賠償金種類是行政賠償,刑事賠償和民事行政侵權損害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我國國家賠償的種類有三種;一是行政賠償;二是刑事賠償;三是民事、行政訴訟中國家侵權損害賠償。行政賠償是...
-
國家刑事賠償程序是什麼?
1、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在收到申請人的賠償申請書後,應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受理,作出處理決定並給予賠償。2、刑事賠償程序只有一種,即賠償請求人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對賠償義務機關的處理不服,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對...
-
故意傷害起訴可以要求賠償哪些
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