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區別
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都是我們經常能聽到的兩項侵佔財產類犯罪的表現形式,兩者都有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手機、吸納資金的特徵。據此,許多人認為這兩種行為具有同一性,難以區分。下面,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整理了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區別,供您參考。
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犯罪的主觀故意不同,非法集資罪是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意圖永久非法佔有社會不特定公眾的資金,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為人只是臨時佔用投資人的資金,行為人承諾而且也意圖還本付息。
一、籌集資金的目的和用途
從籌集資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生產經營,並且實際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資金也是用於生產經營,則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個人揮霍,或者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或者用於單位或個人拆東牆補西牆,則非法集資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二、單位的經濟能力和經營狀況
從單位的經濟能力和經營狀況來看,如果單位有正常業務,經濟能力較強,在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時具有償還能力,則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單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經資不抵債,沒有正常穩定的業務,則定非法集資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三、造成的後果
從造成的後果來看,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沒有歸還,造成投資人重大經濟損失,則定非法集資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則定集資詐騙罪的餘地就非常小,一般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四、案發後的歸還能力
從案發後的歸還能力看,如果案發後行為人具有歸還能力,並且積極籌集資金實際歸還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則具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發後行為人沒有歸還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沒有實際歸還,則具有定集資詐騙罪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區別,判斷一種行為是非法集資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看其行為的方式和後果。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般可以認為是非法集資這個概念下的一個罪名,但在實物中,往往認為其非法佔有的目的較弱,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茂名律師。
-
擾亂信用卡罪怎麼處理
擾亂信用卡罪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具體量刑看個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
防衞過當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防衞過當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
-
認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後會被怎樣判刑?
一、認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後會被怎樣判刑?認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珍貴文物罪後的量刑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
-
構成戰時自傷罪判多久?
在戰鬥時,軍人應該視死如歸,勇敢作戰。而有的軍人貪生怕死,在戰時為了逃避責任,寧可採取自傷方式退出戰鬥。這些行為嚴重違背軍人天職、不僅會受到道德譴責,嚴重者還構成犯罪,當事人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構成戰時自傷罪判多久?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