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肇事罪是生產作業中的犯罪嗎
危險物品肇事罪是生產作業中的犯罪。危險物品肇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過程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二、危險物品肇事罪的認定
(一)行為人必須有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由於危險物品本身所固有的高度危險性,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一旦使用、管理不當,就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
(二)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必須是發生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上述危險物品的過程中。生產危險物品,是指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如製造雷管、炸藥等;儲存危險物品,是指從事危險物品的保管放置工作;運輸危險物品,是指從事把危險物品由甲地運往乙地的運輸搬送工作;使用危險物品,是指將危險物品用於實際的生產與生活中,如使用敵敵畏殺蟲等。
(三)必須因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而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這是構成本罪的結果條件。如果行為人在生產、儲存、遠輸、使用危險物品過程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未造成任何後果,或者造成的後果不嚴重的,則不構成本罪。
(四)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必須是由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所引起的,即兩者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這是確定行為人應否承擔刑事責任的客觀根據。
三、重大責任事故罪與危險物品肇事罪的區別
1、主體上不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而危險物品肇事罪是一般主體。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客觀表現為違反有關生產、作業的規章制度,在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而後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危險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運用危險物品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3、違反的規章制度不同。前者違反的是一般生產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後者違反的是有關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發生的場合不同。前者發生在一般生產作業過程中;後者則發生在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據此,凡是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過程中 ,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都應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針對危險物品肇事罪是生產作業中的犯罪嗎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換句話説,危險物品肇事罪是生產作業中的犯罪,因為該罪就是發生在生產作業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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