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法集資舉報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非法集資的發生一般參與人到行為人捐款逃跑之前都不會發覺,因為都是自願將自己的錢交由比人的。那麼關於江西省非法集資舉報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非法集資發生之後,當事人知道了之後,應該及時向有關的銀監會或者是工商局舉報,也可以報警,也可以撥打舉報熱線。
一、江西省非法集資舉報的內容
可通過江西省非法集資舉報熱線“961555”及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監測點公佈的舉報熱線,舉報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客户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線索。線索經核實並立案偵查後,有關部門將按《江西省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人進行獎勵,並落實舉報人人身安全保障等措施。
二、遭遇非法集資受到損失誰承擔?
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徵求意見稿》所稱非法集資參與人,是指為非法集資投入資金的單位和個人。
備受關注的《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下稱《徵求意見稿》)終於進入徵求意見階段。
1、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不特定對象或者超過規定人數的特定對象籌集資金,並承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的行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非法集資是一大社會公害,近年來卻經常披着“理財”、“投資”的外衣!犯罪手法已由早期直接吸款的債權類投資、生產經營類投資,轉變為私募基金、信託產品等股權類投資,及承諾商品回購、公司加盟返利等商品營銷類投資。
2、遭遇非法集資受到損失誰承擔?
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徵求意見稿》所稱非法集資參與人,是指為非法集資投入資金的單位和個人。
3涉事個人或單位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單位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集資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情節輕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終身擔任公司、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他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
個人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可以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集資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根據情節輕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終身擔任公司、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他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未履行查驗、核對義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徵求意見稿》也明確了法律責任: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因管理失職導致經營場所、銷售渠道被非法集資人利用進行非法集資的,由金融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取消其任職資格或者禁止其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金融行業工作。
前款規定以外的機構因管理失職導致經營場所、渠道、平台被非法集資人利用進行非法集資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觸犯法律者必將嚴懲啊。
工商局舉報,這兩個機構都是有權利處理集資類的案件的,由他們來處理,非法集資如果這個行為完成,行為實施成功了,必然伴隨着人們經濟的損失,損失的部分應該有參與人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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