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如果險情是由人引起的怎麼辦?
公交車司機在駕車過程中,如果前方突然發生自然災害,導致路面受損的,司機應該採取緊急避險的措施,保障乘客人身財產安全。這種行為是被自然災害觸發的,及時乘客發生傷亡,司機也不應該承擔責任。那麼,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如果險情是由人引起的怎麼辦?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如果險情是由人引起的怎麼辦?
《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二、緊急避險的條件是什麼?
1、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
行為人誤以為發生危險,判斷錯誤所採取的避險行為,不屬於刑法規定的緊急避險行為。
這種危險的發生原因,可能是合法的或違法的危險,只要對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2、正在發生的危險,是指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發生危險。對於非國家保護級動物,正在發生的危險採取避險,不屬於刑法規定的緊急避險行為。
3、緊急避險,不能使用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或他人生命權利採取避險行為。
4、不可超過必要的限度,就是説,所損害的利益,一般等於或小於所損害的利益。
三、緊急避險的對象是什麼?
緊急避險是採取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種合法權益。因此,緊急避險所損害的客體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這一點,對於區分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衞具有重大的意義。在行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對國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的危險的情況下,如果通過損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的方法來保護合法利益,那就是正當防衞。如果通過損害第三者的合法利益來保護合法利益,那就是緊急避險。損害的對象不同,是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衞的重要區別之一。
綜上所述,行為人實施緊急避險,如果由於自然因素所致,在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如果險情是由人引起的,那麼行為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當然,即使是突發因素導致的避險行為,也應該在合理限度內,不得超過限度,造成更大的傷害,否則行為人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第三人故意傷害是工傷嗎
不一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
-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認定標準是什麼?主體資格適格;犯罪對象屬於本單位在履行職權或公共服務職能中依法收集的個人信息;客觀上實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為;違反國家規定;情節嚴重;行為人主觀上故意。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
虛假訴訟歸哪個部門管轄
一、虛假訴訟歸哪個部門管轄虛假訴訟罪是公訴案件,是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管轄的。證據確鑿構成犯罪的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合謀編制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審判權...
-
未成年人偷家中錢,犯法嗎?
我們都知道,偷盜他人財物的行為,會構成盜竊罪,是犯法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偷了家中的錢,這種行為又該如何認定,也是犯法的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講解,供你閲讀。一、未成年人偷家中錢,犯法嗎?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