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持械劫獄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現實生活中還存在着在監獄外有人用武力的手段,想盡辦法將裏面的罪犯強行帶出監獄,這種行為就稱為聚眾持械劫獄。這無疑是違背法律的,那麼,究竟什麼是聚眾持械劫獄罪,聚眾持械劫獄罪構成要件是什麼?小編為你整理了以下內容。
一、什麼是聚眾持械劫獄罪
聚眾持械劫獄罪,是指獄外的人聚眾持械劫奪被監禁在獄中的罪犯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監管秩序。監獄、勞改隊、看守所等監管場所的任務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為了保證監管場所的正常秩序,國家對罪犯的出獄(包括出勞改隊、看守所等)作了嚴格的規定。聚眾劫獄就是違反監管規定,公然聚眾持械將罪犯非法劫出獄外,使監管場所的正常監管秩序受到侵擾。對這種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二、構成聚眾持械劫獄罪的要件
(一)聚眾持械劫獄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監管秩序。監獄、勞改隊、看守所等監管場所的任務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為了保證監管場所的正常秩序,國家對罪犯的出獄(包括出勞改隊、看守所等)作了嚴格的規定。聚眾劫獄就是違反監管規定,公然聚眾持械將罪犯非法劫出獄外,使監管場所的正常監管秩序受到侵擾。對這種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二)聚眾持械劫獄罪的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獄外的人持械以暴力劫奪獄中的罪犯的行為。所謂聚眾,是指聚集、糾合3人以上。所謂持械,是指攜帶、持有、使用槍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較大殺傷力、破壞力的器械,包括各種槍支、彈藥,如軍用槍支、民用槍支及其他非法制造的各種具有殺傷力的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如匕首、刮刀、三稜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類似的單刃刀、雙刃刀、三稜尖刀等;
其他器械,如木棒、鐵棍、菜刀、斧頭、炸藥等。所謂劫獄,是指採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劫奪獄中在押的罪犯。具體方式多種多樣,如採用聚眾持械衝進監獄,殺傷、殺害監管人員,砸毀、破壞監獄設施、搶奪、搶劫槍支、彈藥、交通工具,綁架人質進行威脅,藥物麻醉監管人員等方法劫奪在押罪犯;
或者聲東擊西,採用暴力調離監管人員,以便於獄中人員逃跑;等等。至於劫獄中的獄,往這裏應作廣義理解,泛指一切關押、羈押、監管罪犯的場所。其不僅包括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勞動改造隊、拘役所、看守所等羈押場所,而且也包括押解罪犯的途中,對罪犯進行審判的審判場所,以及對罪犯執行死刑的刑場,罪犯參觀、學習、勞動、醫治的場所等等。
(三)聚眾持械劫獄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聚眾持械劫獄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是使獄中的犯罪分子逃避刑罰處罰。
聚眾持械劫獄罪構成要件由上文可知,是分為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件四個部分的。其實大家都能明白,若是家人或友人被關在 監獄裏,人們必定是傷心和難過,但若是罪犯真的是無辜的話,就應該用正當的法律手段,將其保釋出來。但如果罪犯是有罪的,就必須要接受其坐牢的現實,不能妄自劫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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