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條件都包括了哪些
一、犯罪中止條件都包括了哪些
犯罪中止的成立應具備三個條件:
為了更好在司法實踐中掌握犯罪中止應用,有必要對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進行比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中止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
1、犯罪中止必須是發生在犯罪過程中,這是犯罪中止的時間性條件。
2、犯罪中止必須是行為人自動地中止犯罪,這是犯罪中止的自動性條件。這裏的自動中止必須是徹底的。
3、犯罪中止必須是行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條件。犯罪既遂是對犯罪中止的絕對排斥。
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
二、犯罪中止認定要注意什麼
1、在進行了犯罪準備,而後放棄了着手實行的,應當認定為中止犯。例如,甲某準備了毒藥殺害其夫,因為害怕而沒有敢下毒,後來放棄殺人念頭,把毒藥扔掉。因為尚未着手就自動放棄犯罪,屬於在預備過程的中止。
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進行了犯罪準備,沒有着手實行的情況下,因為情況有變,主動撤退,但未放棄犯罪意圖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預謀盜竊某銀行,在白天“踩點”之後,晚上前來行動。發現銀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來行竊。這屬於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並未放棄犯罪意圖。應當認定為犯罪預備。再例如,律考試題:甲某攜匕首赴乙家殺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難忍而回家,屬於犯罪撤退,成立預備犯。
3、即使客觀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認為能夠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自動停止的,也是自動中止。例如甲某使用過期失效的農藥(本人不知過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圖殺乙。後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將杯中水倒掉。雖然因為農藥已經失效,客觀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殺害乙某),但甲某並不知道,在自認為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放棄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
4、在客觀上能夠完成犯罪,但行為人自認為出現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夠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而撤離的,屬於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
一旦成立犯罪中止,那麼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在對行為人進行處罰的時候,往往是不會那麼嚴重。此時,若沒有造成什麼損害的話,那麼應當對行為人免除處罰。即使中止行為有造成損害的,此時也應當對行為人減輕處罰。另外,在認定犯罪中止的時候,也需要注意,在實行犯罪之前和之後,其實都是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的,並非是在犯罪着手之後才有可能成立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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