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誣告陷害罪該怎麼判
一、犯了誣告陷害罪該怎麼判
犯誣告陷害罪情節嚴重的,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則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該罪的,則從重處罰。
對於誣告陷害罪預備,可以比照誣告陷害罪既遂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誣告陷害罪未遂,可以比照誣告陷害罪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誣告陷害罪中止,如果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如果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二、虛假舉報是否構成誣告陷害罪?
虛假舉報是指為報復他人,竟捏造事實向有關國家機關舉報,故意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虛假舉報與誣告陷害罪不同,誣告陷害罪成立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誣告陷害罪的成立條件如下:
1、必須捏造犯罪事實,即無中生有、栽贓陷害、借題發揮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實強加於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實,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責任即可,並不要求捏造詳細情節與證據。有一種觀點認為,捏造他人一般違法事實的也構成誣告陷害罪,我們不同意這種觀點。因為本法明文要求主觀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2、必須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採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告發方式多種多樣,如口頭的、書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間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實,既不告發,也不採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機關追究的,則不構成本罪。
3、必須有特定的對象。如果沒有特定對象,就不可能導致司法機關追究某人的刑事責任,因而不會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當然,特定對象並不要求行為人點名道姓,只要告發的內容足以使司法機關確認對象是誰就構成誣告陷害罪。至於被誣陷的對象是遵紀守法的公民,還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誣告而受到刑事處分,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誣陷沒有達到法定年齡或者沒有辨認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屬於對象不能犯,仍構成誣告陷害罪。
4、由於本罪規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章中,故誣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在司法實踐中,有些告發的事實與司法機關最後查證的事實不同甚至罪名也不同,在處理時應當慎重。如果告發的事實是存在的,只是告發人告發的罪名不當的,不能構成誣告陷害罪;如果告發人所告發的事實根本不存在,即使司法機關基於該告發破獲了被告發人所犯的其他犯罪的,告發人仍應當構成誣告陷害罪。
-
經濟犯罪25萬判幾年?
一、經濟犯罪25萬判幾年?1、經濟犯罪25萬判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經濟犯罪的罪名是比較多的,涉嫌犯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
-
使用誤收的假幣怎麼定性
一、使用誤收的假幣怎麼定性把假幣當做真幣誤收,後來並沒發現是假幣,在購物時當真幣繼續使用,因其主觀上沒有使用假幣的故意,因而不構成犯罪。但是,誤收假幣而後故意使用,其實質上仍是一種行使、使用的行為。對誤收假幣後故意使用的行為,除主觀惡性小、情節輕微、數額...
-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
一、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1、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主觀構成要件是:犯罪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所發生的後果而言,而對於既違章又冒險則是明知。2、強令違章冒險客觀構成要件是: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
-
緩刑和拘役有什麼區別?
一、緩刑和拘役有什麼區別?緩刑和拘役的區別在於性質是不同的。拘役是在公安機關執行,一般期限不超過一年,而緩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機構考察,假如表現良好,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那麼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拘役也是一種刑罰,只不過是對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的處罰,也會留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