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一、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1、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法院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法院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何不同

二罪的不同點

1、行為不同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是指明知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而生產或者銷售的。

按照食品衞生法第9條的規定,所謂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是指: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4)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

(6)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

(7)摻雜、摻假、偽造,影響營養、衞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9)超過保質期的;

(10)為防病等特殊需要,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經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添加劑或者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

以上十二種情況,最常見的是生產、銷售死因不明的豬、羊、禽類。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食品本身沒有問題,在合格的食品中故意摻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無任何營養價值,根本不能食用,對人體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後會引起不良反應,損害肌體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業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飲用的污水兑制醬油、用石灰摻進牛奶中,等等。生產者、銷售者在食品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質不是為了致人傷亡,而是為了商品更好推銷,如使牛奶更加粘稠,使飲料色彩更鮮豔,使酒度數更高。前幾年發生的蘇丹紅、三氯氰胺事件都屬於這種情況。如果以害人為目的將毒藥摻入食品則構成投毒罪,而不構成本罪。

2、處罰不同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處罰較輕,沒有死刑。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沒有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我國經營者在銷售食品的時候是需要確保食品是安全的。如果所銷售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話,那麼有可能會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是其他身體上的損害,是屬於刑事犯罪的行為,因此在量刑的時候會根據所造成的後果來進行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