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會主動給辦理假釋嗎
一、監獄會主動給辦理假釋嗎
辦理假釋是當事人主動申請的,監獄不會直接給辦理。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二、監獄辦假釋的條件
1、對象是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須不是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必須執行原判決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3、實質條件,犯罪分子須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
三、適用假釋的時間條件
(一) 時間條件
假釋只適用於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
根據《刑法》第81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才可以適用假釋。對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應按原判無期徒刑實際執行13年以上,才可以適用假釋。對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適用假釋,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起始時間,應從羈押之日起計算。
為了使假釋制度的運用有必要的靈活性,《刑法》第81條又規定: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特殊情況”應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發明創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現;
(2)罪犯已經基本喪失活動能力,並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會再危害社會;
(3)罪犯有專門技能,有關單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難,需本人照顧,請求假釋的,在司法實踐中,須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證明。但對犯罪集團的首犯、慣犯和罪行特別嚴重的罪犯除外;
(5)為了進一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執行對未成年罪犯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犯罪時未成年,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6)為了鬥爭的需要,對某些具有外國國籍或不屬於大陸籍的罪犯而適用假釋;
(7)其他特殊情況。
(二)消極條件
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
假釋也是對犯罪嚴重一些人的鼓勵,讓他們積極的改造,早日迴歸社會。但是對於犯罪情節比較惡劣的人,是不可以辦理假釋的,比如説強姦犯、搶劫犯或者是累犯。總之是假釋是犯罪人自己申請的,但是批准不批准是由監獄部門根據情況判決。
-
窩藏包庇罪判多少年?
一、窩藏包庇罪判多少年?明知是犯罪分子,為其提供隱藏的空間、財產幫助其逃跑,或者出具虛假證明違反刑法,構成躲藏罪。隱匿罪和隱匿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根據《刑法》第31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隱藏和保護的犯罪是指定一個人的行為是犯罪,為他提供隱藏的空間和屬...
-
一般警察法的內容有什麼
《警察法》的內容有關於總則以及警察職權的有關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加強人民警察的隊伍建設,從嚴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質,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
-
刑事案底幾年可以撤銷?
一、刑事案底幾年可以撤銷消除檔案中刑事責任的記錄,也就是所謂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所以刑事案底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二、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
-
致人輕傷自首積極賠償還會判刑嗎?
一、致人輕傷自首積極賠償還會判刑嗎一般情況下,發生故意傷害案件致人輕傷的,公安機關會依職權一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在司法機關刑事立案之後,被害人本人就不再具有撤回案件的權限。但是,司法機關是有權力決定撤銷立案的。法律依據就是《刑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