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合同無效結算依據是什麼?
一、行賄合同無效結算依據是什麼?
行賄合同無效結算依據合同法52條的規定,如果存在着欺詐脅迫等手段,以及惡意串通或者是損害公共利益的情況,都是屬於合同無效。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的訂合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哪些機構有權確認合同無效
確認合同無效的機構具有法定性。合同效力的確認,事關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實現,以及當事人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的問題。同時,合同效力的確認,還關係到交易能否正常進行和社會經濟秩序穩定的重要問題。因而,對無效合同的確認,應採取慎重態度。因此,法律規定,無效合同的確認歸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此項權利。
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一)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因為無效合同從開始就無效,所以返還財產就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係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也就是説,是誰的財產就應當歸還給誰。如果標的物已消耗、損壞或滅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還時,則可用賠償經濟損失的辦法進行抵償。
(二)賠償損失。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如果雙方均有過錯,那麼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是指承擔因自己的過錯責任而造成的損失,即指雙方當事人按照責任主次、輕重,分別承擔經濟損失中與自己責任相應的份額,而不是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也不是平均分擔損失。
(三)追繳財產。對於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是故意的,就應當將雙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於故意的,那麼故意的一方應將從對方取得的財產返回給對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經從對方取得的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應收歸國家所有。同時,在追繳故意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時,要注意保護非故意一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説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財產是不能追繳的。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簽訂合同的時候,必須要是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思的表示,而且合同期限的內容僅僅是雙方的交易,一種行為並不能夠損害到社會公共利益,也不能夠損害到他人的利益,否則合同就會存在着違反法律效力的一些情況。
-
行賄100萬是不是用坐牢
律師解析:是。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賄的數額達到100萬的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是會構成行賄罪的,行賄者一般要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並且會被處罰金。2、行賄是一向是指向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給予財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行賄的數額達到較大的,就會構成行...
-
如何判斷能否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律師解析:判斷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條件有:客體是該罪所侵害的社會關係;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客觀上表現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收...
-
破壞選舉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破壞選舉罪的立案條件是: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手段,妨害選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或者選舉結果不真實的;以暴力破壞選舉場所或者選舉設備,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的;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據:《人民檢察...
-
私吞公款罪的量刑?
律師解析:刑法沒有私吞公款罪這一罪名,國家工作人員私吞公款的,可能構成貪污罪。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2、貪污的數額較大或有其他較重情節的,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