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事實檢察院不批捕可以嗎
一、有犯罪事實檢察院不批捕可以嗎
可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才能予以逮捕,同時,刑訴法第79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二、檢察院不批捕後的程序
1、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2、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三、檢察機關對請求批捕案件的處理
1、刑訴法第88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2、刑訴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檢察機關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而且具有明顯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應該批准偵察機關提請的批准逮捕的申請,批准逮捕是為了防止犯罪份子繼續實施危害行為而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逮捕的批准與否要看偵察機關提供的證據事實是否符合批捕的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才能批捕,否則不能批捕而且要提出充分的理由。
-
故意打人輕微傷法律是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打人輕微傷在法律上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一般處罰如下:1、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3、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
-
醉駕一般被刑拘多久
律師解析:醉酒駕駛一般拘留在37日以內。行為人構成犯罪的,會被刑事拘留。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處罰手段,刑事拘留...
-
逮捕後可變更強制措施嗎
律師解析: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逮捕後能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
-
看守所是否無罪必須37天放人
律師解析:在看守所,無罪的不是必須三十七天放人。三十七天只是拘留後至是否決定逮捕的最長期限,至於是否有罪,那要看公安調查的情況,以及最終法院判決,調查後無罪的就可以放人。拘留,一般分為三種,分別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此處屬於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