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淫穢物品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一、傳播淫穢物品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對象包括各種淫穢物品,如各種淫穢的書刊、報紙、畫片、影片、錄像帶、錄音帶、淫穢玩具、娛樂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穢文字、圖案的生活用品等等。
2、客觀方面表現為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但行為人不必出於牟利目的。一定情況下,間接故意也可以構成,比如行為人自己觀看淫穢物品,對於他人圍觀不聞不問,因而造成惡劣影響的,即可按本罪論處。
二、傳播淫穢物品的刑法條文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六十六條 單位犯本節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三、傳播淫穢物品罪非牟利情形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第一,嚴格認定淫穢物品的範圍。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第二,嚴格掌握傳播的概念。對於個人收藏或者在親友間傳播的,應予以批評教育並收繳其淫穢物品,但不構成本罪。
第三,嚴格把握“情節嚴重”這一要件。
(二)本罪與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兩罪之間有着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傳播淫穢罪在主觀上沒有以牟利為目的。而後罪必須以牟利為目的。前罪作為一個新罪名而獨.立存在,其實際意義在一彌補後一罪在主觀上限制過於嚴格的不足。
綜合上面所説的,傳播淫穢的物品就是利用國家禁止的圖像或者是書刑做出不合法的行為,這種是很容易造成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因此對於此行為我國也是專門給出了相關的規定條款,就是為了讓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可以結合實際的情況進行判決,從而讓違法者受到相應的處罰。
-
嫖宿幼女罪怎麼立案?
律師解析: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只有強姦罪。即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行為。只要是實施了強姦的行為就應當予以立案追究。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
女生犯強姦罪會被怎麼處罰?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刑事諒解書">刑事諒解書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案件管轄">刑事案件管轄刑事訴訟">刑事訴訟女性相對於男性而言,一致處於弱勢地位,為了更好的保護女性的權益,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了刑...
-
強姦未成年少女要判多少年
強姦未成年少女,構成強姦罪,一般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應從重處罰;如果符合《刑法》第236條所規定嚴重情形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236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
-
一般強姦罪是怎麼處罰的
一、一般強姦罪是怎麼處罰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