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罰制的刑罰具體是什麼
雙罰制對於我們來説較為陌生,那麼,雙罰制的刑罰具體是什麼,對於雙罰制最通俗的理解就是古代的連坐制,就是司法機關杜宇犯罪人員進行處分時,同時也對本案有着較強聯繫的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最突出的就是單位罪的處罰,這種形式一般都是雙罰制。
雙罰制又稱為兩罰制,是指單位犯罪中既對單位判處罰金,又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根據刑法規定,對犯罪的單位判處罰金。對於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單位的處罰的罰金應高於起次要作用的單位,這是處罰單位共同犯罪的原則,從中我們就不難看出雙罰制的刑罰具體是什麼。
在我國刑法中將這種兩罰制界定為單位犯罪的兩罰制,是與單位犯罪概念相一致的。目前,這一制度主要是指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其中的相關成員處以自由刑為主的多種刑罰手段的刑罰制度。
兩罰制又稱雙罰制,是指在運用刑罰方法處罰的同時,也處罰與該犯罪有關的法人內部成員。是當今確立法人犯罪或單位犯罪的國家最為推崇的一種處罰方式。
具體概念可以概括為司法機關在對違反刑法應該接受處罰的單位或法人進行定罪量刑時,既處罰單位或法人又處罰其中某些自然人的一種制度。對於這一制度的具體運用內容,各國立法均存在差異,但總體上卻是保持一致的。單位犯罪的兩罰制是伴隨着單位犯罪在我國的確立而廣泛採用的一項制度。
從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一次採用到1997年刑法典中正式確立,單位犯罪的兩罰制在我國已經經過了將近20年。雖然這一制度是在結合外國法人犯罪兩罰制和我國國情的基礎上確立起來的,但是由於對一些特殊性的考慮不夠完善,加之制度建立之初我國市場經濟尚不夠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剛剛起步,沒有足夠的實證分析和經驗積累,對於這一制度的理解和確立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處。總的來説是採用了以單位罰金刑和成員的自由刑為主的一種制度。
對於當事人來説如果所犯罪行涉及雙罰制,那麼對於自己的相關的法人內部人員就是一件極其不利的事,所以對於這類犯罪,自己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所觸犯的條例,稍有不慎就會使自己的合作伙伴有牢獄之災。
-
一般合夥銷售公民信息罪是怎麼判刑的?
律師解析:合夥銷售公民信息的判刑是:構成銷售公民信息罪的,法院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是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
-
非法銷售專用竊聽器材罪如何處罰?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非法銷售專用竊聽器材罪的處罰有三種情形: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
-
單位犯罪個人量刑是怎樣規定的
如果一個公司或者一個企業剛開始成立的時候運營、交易等都是正常模式,可是後來卻走向非法經營的道路,那麼該公司的犯罪行為即屬於整體性的單位犯罪,單位犯罪採取的處罰方式也分為幾種,那麼單位犯罪個人量刑是怎樣規定的呢?單位犯罪個人量刑是怎樣規定的(一)單位犯罪...
-
單位過失犯罪主體是哪些
律師解析:單位過失犯罪主體應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前述單位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此外,單位犯罪的,應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