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該如何強制執行
探視權的強制執行,比較特殊,因為法院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為對象強制執行的。
對於拒不配合權利人行使探望權的監護人,法院只能要求監護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點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監護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強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來執行,只能依據訴訟法對拒不履行判決的監護人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實行罰款、拘留等措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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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證下來多久會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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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案立案後抓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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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後手機是什麼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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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必要性審查當天能放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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