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流程
證據調查2.18W
律師解析:合同糾紛開庭程序:
1、宣佈開庭;
2、當事人進行陳述;
3、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來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4、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法庭辯論等。民事訴訟舉證原則為誰主張誰舉證,原告應當準備好訴訟請求以及相關證據。
1、宣佈開庭;
2、當事人進行陳述;
3、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來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4、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法庭辯論等。民事訴訟舉證原則為誰主張誰舉證,原告應當準備好訴訟請求以及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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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老闆跑路不退費能咋樣協商
律師解答: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如果技校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通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通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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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組織質證的規定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組織質證的規定是什麼?質證按下列順序進行:1、原告出示證據,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2、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3、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人民法院依照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作為提出申請的一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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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舉證順序是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舉證順序是怎樣的?(一)庭審質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1、當事人陳述;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3、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4、宣讀鑑定結論;5、宣讀勘驗筆錄。首先由原告口頭陳述其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然後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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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鑑定舉證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鑑定舉證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1、一審普通程序中的舉證期限。在一審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但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指定的舉證期限可以少於三十日。前述規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後,針對某一特定事實或特定證據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