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協議管轄中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有哪些呢?
當事人雙方因為協議合同等引起的財產糾紛案件,可以在被告人居住所在地、合同協議簽署地點、合同協議約定地點、原告居住所在地等和案件有着密切聯繫的地點提起法律訴訟,並且由相關聯的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審理。法院管轄此類案件時必須要遵守民事訴訟法中對級別和專屬管轄的規定,不能夠越級或者跨區域管轄。
民事訴訟法中有關法院管轄的相關法律條文包含:
1. 因為協議合同糾紛提起的法律訴訟,可以讓被告人居住所在地或者是協議合同的約定執行地點的法院來管轄審理。
2.案件當事人雙方在約定的協議中涉及到的被告人居住所在地點、協議的簽訂地點、原告所居住的地點、標的物所處的地點等相關聯的當地法院均可以管轄,但是必須是以嚴格遵守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為前提。
3.對於保險協議引起的法律糾紛,負責管轄的法院可以是被告人的居住所在地點的當地法院,也可以是保險標的物所處地的當地法院來管轄審理。
4.因為不同的交通運輸方式引起的交通運輸協議糾紛案件,可以由運輸出發的地、最終運輸目的地、被告人的居住所在地的當地的法院管轄審理案件。
在相關的法律規定中,有一部分法律糾紛案件是由法院來專屬管轄的。由不動產協議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案件,應該由該不動產的當地法院直接管轄審理。
1.在港口施工過程中引起的法律糾紛案件,則是由港口所在的當地法院管轄受理。由遺產協議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案件是由死者所在地點或者遺產所在地的當地法院專屬管轄審理。
2.屬於協議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案件,協議內容在並未實現,被告和原告所在地均不在協議履行地的情況下,一般是應該由被告人居住所在地點的當地法院來管轄審理。
3.在銷售協議中,被告和原告對貨物交易地點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以協議約定的交易地點作為協議的實際執行地,發生法律糾紛時,可向交貨地點所在的法院提起訴訟,案件由交貨地點的法院管轄審理。
4.財產租賃的協議中,以租賃使用的地點作為協議的執行地,如有糾紛,則由租賃使用地所在法院管轄受理。
5.在補償貿易的協議和合同中,協議執行地是被投資方履行合同條款的地點,如有法律糾紛產生,由被投資方履約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處理。
因為在法律糾紛案件中包含多個可以提起法律訴訟的法院,那麼原告就可以根據自己情況選擇其中的一個法院提起訴訟即可。如果原告同時向多個法院提起訴訟,也是隻會有一個法院受理,原則是由最先確認立案的法院來管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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