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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是否合法?

一、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不予立案是否合法,應當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不同的判斷的,存在下列情況不能立案。

1、原告主體不適格,即原告與案件沒有直接利害關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起訴時不能確定明確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對本院沒有管轄權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後,原告堅持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

二、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交通事故報警後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事故一旦發生的話,雙方當事人必然是需要關於賠償方面的問題來進行協商的,如果不能夠協商一致的狀況之下的話,還可以選擇到人民法院起訴來解決雙方的賠償方面的問題,同時需要告知的就是,如果不符合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當中的起訴條件,就會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