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緩期二年執行是什麼意思?
一、判處緩期二年執行是什麼意思?
我國刑法規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緩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簡稱,指的是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兩年執行。
根據刑法第48條第1款規定,適用死緩的條件是:
1、罪犯應當判處死刑。
2、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根據刑法第50條的規定,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或者期滿之後,有三種處理結果:
(1)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
(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後,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指被判處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死刑的,給予兩年的緩期,這就是刑法中所稱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不是一個單獨的刑罰種類,而是死刑的一種執行制度。
二、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行為人罪該處死刑,如果行為人罪不該處死刑,則不能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不必立即執行,一般是指罪該處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現或有其他從寬處罰的法定條件,或者犯罪主體在智力上存在明顯障礙,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顯過錯等。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緩期二年執行期限屆滿,沒有故意犯罪的,可以減為無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見,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刑二年期間再次故意犯罪的。 經核實,即核實死刑執行情況。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執行死刑。如果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則有兩年的緩刑期。 如果表現好,可以申請減免。 但是,對於一些特殊的罪犯,減刑將受到限制。
-
法院拍賣餘款怎樣拿
律師解答:餘款會由法院直接給。律師解析:餘款會由法院直接給。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並於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後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
-
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
一、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二審駁回上訴可以申請再審。《刑事訴訟法》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
-
法律對判決執行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大家都知道,國家執法機關在判決後的法律程序是執行,同時這個執行程序是有法律期限的,而各種法律的執行期限也有所差異,為此本站為就判決執行期限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準備了一些資料,希望能為您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各法種關於判決執行期限及其相關法律規定:行政訴訟法:最高...
-
責令執行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責令執行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