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拒絕高空墜物減少高空墜物?
隨着目前城鎮建設速度的加快,高層建築也越來越常見。高層建築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容易造成一些安全隱患。比如高空墜物的問題,是嚴重威脅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隱患。減少高空墜物問題是比較亟待解決的問題,拒絕高空墜物應該從我們日常生活中做起。
如何拒絕高空墜物減少高空墜物?
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曬的衣服,陽台的花盆等。
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後及時更換。
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户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4、住在高層的市民要改掉隨手亂扔果核果皮、煙頭等雜物的習慣,大家一起創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高空墜物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一種是意外。前者是一種自私損人的行為,比如從窗户向外拋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後者則是由於客觀條件引發的意外事件,比如風把玻璃吹落,牆體瓷片由於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行為,高空墜物都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然而,面對高空墜物這種侵權行為,在很多時候,並不好明確責任人。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説,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涉事高層建築全體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應承擔補償責任。
避免物品不慎掉落的情況。其次應該定期對外圍懸掛物進行檢查,比如高處的廣告牌、懸掛在外邊的空調外機等。如果發生高空墜物的情況,相關責任人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對受傷者進行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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