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法財產侵權訴訟期是多久?
一、財產侵權訴訟期是多久?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
法律規定
1、《民法典》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3、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民法典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二、侵權方面主張規定是什麼?
(一)侵權損害賠償
侵權損害賠償,是指加害人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侵害,依法承擔的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補償受害人所受到的損害的民事責任。損害賠償是最主要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侵權損害賠償遵循以下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對全部損失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但全部賠償原則應受損益相抵、過失相抵規則等的限制。
損益相抵,亦稱損益同銷,是指賠償權利人基於發生損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應由損害額內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賠償義務人就差額予以賠償的確定賠償責任範圍的規則。
2、 財產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唯一的賠償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為之。
(二)停止侵害
是指侵害人終止其正在進行或者延續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排除妨礙
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權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實現的客觀事實狀態。
(四)消除危險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財產類型的侵權行為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通常情況下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説,如果能夠達成一致的狀況之下,就可以協商私底下解決,不行的話就到法院訴訟,但是需要注意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
-
財產侵權案件沒有利息的原則有哪些
財產侵權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那麼,財產侵權案件沒有利息的原則有哪些,對於這類案件的條件就是依據相應的司法條例,對於侵權人員進行法律上的制裁,財產問題的產生一定程度上就會有利息,所以相應的原則就是為了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
-
我國關於遺失物品法律規定有什麼?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時會撿到他人遺失的物品,從道德和法理角度看,撿到遺失物應該及時上交有關部門,不能私自佔用,否則後果嚴重的話,還會觸犯法律,構成侵佔罪。我國法律對遺失物也有明文規定,那麼我國關於遺失物品法律規定有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吧。一、我國...
-
遺失物侵佔罪我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
對於遺失物大家在生活中可能都撿到過,一般撿到別人的貴重物品以後,不管是從個人道德層面還是我國的法規,都應該還給當事人或者交給當地的公安部門。自己是不能佔為己有的,如果佔為己有,造成一定的後果,就侵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遺失物侵佔罪我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
-
拾得遺失物後賣掉犯法嗎?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肯定遇到拾得他人財物的情況。我們也會遇到有人將拾得物歸還給失主的情況,當然也有將拾得物佔為己有的情況。由於這些情況的複雜,導致我們的社會上人們之間的矛盾發生比較頻繁。國家為了緩和這種情況,出台了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那麼,拾得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