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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叫偷税漏税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税收法規、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税款的行為是偷税漏税。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税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税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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