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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的購置税怎麼算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2.91W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税率徵收車輛購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税率徵收車輛購置税。
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15年2月1日起實施。《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税務總局令第15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修改〈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税務總局令第2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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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鑑定書下來之後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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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完成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完成的期限是三十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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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怎麼得到賠償
律師解析:1、簡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2、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經交警立案處理後進入調解程序。3、調解需經雙方當事人一致申請並對事故認定書及車輛檢驗、傷殘鑑定無異議的情況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進入調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交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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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的傷殘鑑定去什麼地方做?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所認可的鑑定機構鑑定。受傷人員在醫療終結之後,可以通過向辦案的交警機關申請,由交警機關委託法醫鑑定機構;還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後的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委託進行鑑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