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權的設立是什麼
海事海商律師解答2.41W
船舶抵押權的設定,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設定船舶抵押權,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權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權登記,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一)船舶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稱、國籍、船舶所有權證書的頒發機關和證書號碼;
(三)所擔保的債權數額、利息率、受償期限。
船舶抵押權的登記狀況,允許公眾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十三條
-
船舶優先權消滅原因
船舶優先權消滅的原因如下:(一)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一年不行使;(二)船舶經法院強制出售;(三)船舶滅失。前款第(一)項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十九條...
-
船舶優先權清償順序是什麼
船舶優先權的清償順序如下:(一)船長、船員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編人員根據勞動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勞動合同所產生的工資、其他勞動報酬、船員遣返費用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給付請求;(二)在船舶營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請求;(三)船舶噸税、引航費、港務費和其他港...
-
海事法院同級是什麼法院,海事法院的管轄特點有哪些
海事問題是發生在海域中的,海事問題或者海事案件的發生需要由海事法院開庭審理,海事法院的管轄權的問題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對於海事法院同級管轄權的問題,大家瞭解的貨物不是很多,但是這一點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也是很明確的,具體的內容如何,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隨小編...
-
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有什麼呢
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有:1、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真實存在的;2、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船,貨是雙方共同的;3、所支付的費用必須是額外的,即支付的費用是船舶運營所應支付的費用以外的費用,是為了解除危險的造成;4、所採取的救助措施必須是有意識的合理的,犧牲具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