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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社保外地可以用嗎?

社保1.58W

一、 深圳社保外地可以用嗎?

在深圳社保外地可以用嗎?

可以在異地使用,根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深圳市户籍參保人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在市外長期居住的,可在其長期居住地選定三家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就醫的醫療機構,並向市社會保險機構備案。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官網的辦事指南中,已公示常住異地備案所需材料。在填報須知中也對相關材料進行説明:本市户籍個人繳費的參保人,提供異地居住證明。已在異地常住地按規定辦理了居住證的,無需額外開具證明材料,憑居住證及其他必要材料即可辦理常住異地備案手續。若未辦理當地居住證的,也可提供派出所、居委會或者街道辦等職能部門出具的異地長期居住證明材料。

二、社保異地結算的注意事項

1、先備案

要求參保人員跨省就醫之前需要在參保地的經辦機構進行備案,經辦機構採集必要的信息,目前全國有統一的備案表進行明確:

(1)是要説清楚備案的原因是什麼,是出去常駐還是異地安置,還是在外面工作,還是轉診轉院,要把原因告訴經辦機構。

(2)是要去什麼地方,是去北京還是去上海、海南等等,這個很重要。經辦機構採集這兩個關鍵信息後,傳到國家的結算系統,到相關的地區和醫療機構,其他的信息社保卡都有,比如姓名、卡號,不需要另外採集。

2、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對於社保在外地使用的具體情況,一方面是需要根據申請人的個人實際情況來進行認定,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據當地的社保管理政策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當地的社保部門,並根據要求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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