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節假福利 > 產假

產假期間有哪些待遇?

產假2.88W

養育下一代是每個女性的天職,對於有工作的女性而言,其在懷孕生產期間是可以向單位請產假的。這是法律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的權利。那麼你知道女職工在產假期間都有哪些待遇嗎?本站為您做詳細介紹。

產假期間有哪些待遇?

產假期間有哪些待遇?

《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可知,產假期間的福利待遇如下: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在懷孕生產的過程中,可以請相應的一些假,同時在請假期間還能獲得部分工資。如果是生產的話,則還能享受一定費用的報銷。關於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有哪些待遇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裏,感謝你的閲讀!

標籤:產假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