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公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立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立遺囑的當事人必須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
(2)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
(3)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
因此,辦遺囑公證需由立囑人持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到户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邀請公證員到立囑人住地辦理。生命垂危時立囑,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公證人證明,公證機關可在審查其合法性後,予以確認公證,公證員對遺囑有保密義務,進行遺囑公證,可向立囑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處分其財產,對預防和減少糾紛都有積極的作用。
所以,辦理遺囑公證不能異地辦理,只能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
法律依據:
《遺囑公證細則》第二條
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並在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
《遺囑公證細則》第三條
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
-
有過錯的一方能否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能。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起訴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法...
-
出軌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嗎
律師解析:出軌一般不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但若其行為構成重婚的、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存在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等過錯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
死亡證明原件是否會收走?
律師解析:死亡證明原件不會被收走。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衞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衞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衞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
-
户口本已婚沒有結婚證怎麼辦
律師解析:户口本已婚但是沒有結婚證的情況。當事人可以補辦結婚證。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户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