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同類別有哪些
建築施工合同是建築合同裏面最重要的一種合同,在建築施工合同裏規定了承包方應完成一定的建築、安裝工程任務,發包方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並支付工程價款。為雙方履行合同提供有效的依據。那麼,建築工程合同類別有哪些?下面,請你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建築工程合同類別有哪些:
按計價方式不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劃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類。根據招標準備情況和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不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選用其中的任何一種。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又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可調總價合同。
(1)固定總價合同。
承包商按投標時業主接受的合同價格一筆包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業主沒有要求變更原定的承包內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務後,不論其實際成本如何,均應按合同價獲得工程款的支付。
(2)可調總價合同。
這類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較長(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總價合同的基礎上,增加合同履行過程因市場價格浮動對承包價格調整的條款。由於合同期較長,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標報價時合理地預見1年後市場價格的浮動影響,因此,應在合同內明確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原則、方法和依據。常用的調價方法有:文件證明法、票據價格調整法和公式調價法。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報價單內分項工作內容填報單價,以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所報單價確定結算價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報的單價應為計入各種攤銷費用後的綜合單價,而非直接費單價。單價合同大多用於工期長、技術複雜、實施過程中發生各種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業主為了縮短工程建設週期,初步設計完成後就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單價合同的工程量清單內所開列的工程量一般為估計工程量,而非準確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時將工程項目的實際造價劃分為直接成本費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後應得酬金兩部分。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直接成本費由業主實報實銷,另按合同約定的方式付給承包商相應報酬。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適用於邊設計、邊施工的緊急工程或災後修復工程。由於在簽訂合同時,業主還不可能為承包商提供用於準確報價的詳細資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計算方法。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業主需承擔工程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而也就承擔了工程項目的全部。而承包商由於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
綜上所述,建築工程合同類別有哪些?按照建築工程的規模、複雜程度、項目承包方式及範圍不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例如按計價方式不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一般情況下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這三種。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湖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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