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同怎麼要工程款
工程款糾紛2.41W
工程款拖欠一般是因為開發商或承包方在建設工程中,因故或者無故不按合同或結算報告支付的行為。按照一般的慣例,應該是先簽訂相關合同後再履行合同。也存在雙方僅進行了口頭約定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但只要有實際的施工行為,並完成了相應的、合格的工程建設,則有權要求建設方或者相應的轉包方支付工程款。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包、承包雙方應依照下列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佈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
(三)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簽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據的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承包雙方應依照下列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佈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
(三)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籤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據的材料。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佈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
(三)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簽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據的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承包雙方應依照下列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佈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
(三)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籤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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