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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十級傷殘需要賠償哪些損失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十級傷殘需要賠償哪些損失

一、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十級傷殘需要賠償哪些損失?

人身損害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範圍包括: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1、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12、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確認受害者已經是十級傷殘了,那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是有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只知道受害者是十級傷殘也無法推斷出民事賠償標準。畢竟,同樣是十級傷殘,受害者所在地區不同,受害者的年齡不同,傷殘賠償金也不可能是一樣的,其他的賠償項目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