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怎麼對孩子撫養權變更
一、離婚夫妻怎麼對孩子撫養權變更
(一)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二)具有法定事由,應予支持變更撫養關係。
具體的法定事由: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8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變更撫養權的相關問題
1.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兩種形式。
孩子撫養權的變更,有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意思是説夫妻之間可以私下協商,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二是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2.關於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訴訟和審理。
應當注意的是,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因此,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離婚之後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若是父母可以協商一致進行變更,自然也就不用到法院去起訴。換句話説,如果雙方在這方面產生了爭議,就只好依法提起訴訟,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實現變更撫養權的目的。不過,不管採取哪種方式變更,最終還是要得到法院的認可才行。
-
雙方都不要孩子,可以判給爺爺奶奶養嗎?
現代快節奏的生活習慣,有些父母並沒有做好為人父母的準備就已經懷孕並生下孩子。如果離婚,雙方因為一些原因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爺爺奶奶可能會接納孩子。但是首先,因為父母對孩子都有撫養義務,就算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也會根據一些合理情況,將孩子的撫養...
-
在我國離婚後撫養費是指哪些
離婚對大多數人來説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我國對離婚雙方的相關子女進行保護。規定相關的一方進行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這類撫養費包括相關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相關子女成長需要的一類費用,相關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婚姻...
-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姐姐是第二監護人嗎?
現實生活當中,未成年人如果要用自己的錢去購買一些大件物品的話,那麼很有可能和對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這是因為他們的行為能力是有限制的,必須要經過監護人的同意,因此很多人想了解,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姐姐是第二監護人嗎?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姐姐是第二監護人...
-
上訴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上訴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