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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孩子歸誰撫養

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孩子歸誰撫養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時,如果雙方還育有小孩,那麼就難免會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這時父母的收入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這往往會決定着孩子歸誰撫養,如果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孩子歸誰撫養呢?一般來講要根據孩子的年齡決定,兩週歲內都是隨女方,但是女方沒有收入,也會出現判給男方的情形,下面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孩子歸誰撫養

孩子兩週歲之內原則上隨女方。兩週歲以上需要綜合考慮是否的條件,從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接受教育方面考慮。由於女方沒有收入就無法擔負起撫養孩子的義務,因此法院是極有可能將孩子判給男方的。

二、關於撫養權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孩子歸誰撫養這個問題上文已經為大家作出了回答,由於女方沒有收入就無法擔負起撫養孩子的義務,因此法院是極有可能將孩子判給男方的,當然如果孩子判給女方,那麼男方是需要支付撫養費,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如果男方拒絕支付撫養費,女方可以起訴男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