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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的撫養問題怎麼解決?

一、離婚孩子的撫養問題怎麼解決?

離婚孩子的撫養問題怎麼解決?

(一)、雙方協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雙方父母在離婚前有簽訂離婚協議的,或者是離婚後對孩子的撫養權歸屬有作出約定的,按照雙方協商出來的結果來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才交由法院判決。

(二)、法院依法判決

1、在哺乳期內的子女,離婚時隨母親撫養。特別是兩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着母方生活。但如果兩歲以下的兒童,母方有傳染性疾病或者要求隨父生活等情形不能與孩子一起生活時,撫養權歸父方所有。

2、兩歲以上十歲以下的孩子,雙方都要求隨其撫養的,已做絕育手術或者是喪失生育能力的、無其他子女且身體健康的以及有利於孩子成長的生活環境的,可以隨其生活。

3、十週歲以上的孩子在雙方無法覺得撫養權時,可以自主作出選擇,父母需要尊重子女的選擇。

4、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或者是不直接參與孩子扶養的一方,還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和教育費,直到孩子能獨立生活。

綜上所述,對於孩子撫養權問題的歸屬,如果雙方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雙方之間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分配,主要依據雙方的生活環境是否利於孩子成長或者是是否有扶養孩子的能力,當然,十歲以上的孩子就需要根據孩子的意願作出選擇。

二、離婚必須要付撫養費嗎?

“撫養費”,顧名思義,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父母雙方也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是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撫養費是基於夫妻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係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因此,一般情況下,離婚後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給未成年子女給付撫養費。

父母離婚後,可以共同撫養孩子,也可以輪流撫養孩子,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説,父母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要給撫養費,撫養費主要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撫養費是在父母離婚之後才產生的,是由未盡到撫養義務的一方支付的,不同的地方撫養費是不同的。

標籤:撫養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