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如何更改遺囑有效?
一、法律規定如何更改遺囑有效?
公證處辦理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的程序與辦理遺囑公證的程序相同。遺囑人變更、撤銷公證遺囑的行為真實、合法的,公證處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撤銷公證遺囑的手續:對變更公證遺囑的,應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制作一份遺囑公證書,並收回原遺囑公證書;對撤銷公證遺囑的,應當出具撤銷遺囑公證書,並收回原遺囑公證書。
二、公民變更遺囑的基本要求:
公民變更遺囑,只能由遺囑人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既無權對遺囑人設立的遺囑加以變更,也不能代理遺囑人進行遺囑變更。變更的遺囑內容必須合法,遺囑變更的每一事項無論涉及哪些內容,都必須與國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則變更的內容無效;變更遺囑的方式也要求合法,一般來説,變更遺囑的方式有兩種:第一,製作新遺囑,用以改變原遺囑內容,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變更公證遺囑。第二,提出變更原遺囑的聲明,但必須按原設立遺囑的方式和程序進行。
遺囑人需要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的,應當親自到辦理該遺囑公證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因緊急情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證處申請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或請原公證處派公證員到其住地辦理。申請時,遺囑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遺囑所涉及的財產憑證和需要變更或撤銷的遺囑公證書,講明變更或撤銷該公證遺囑的原因和理由。
三、遺囑變更、撤銷遺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牴觸的,推定變更、撤銷遺囑。現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第2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2、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內容相牴觸的,推定遺囑變更、撤銷。
3、遺囑人故意銷燬遺囑的,推定遺囑人撤銷原遺囑。
以上就是更改遺囑的有效條件和方式程序,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如果對相關情況不能認定的或者對遺囑的條款有異議的,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由司法機關結合調查取證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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