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的種類有哪些
在我國,法律允許的遺囑形式總共有五種,而選擇哪一種可以由當事人自己選擇,法律並不強求,而且,如果在遺囑訂立後,遺囑訂立人的財產分割意願發生了變化,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去變更。那麼,遺囑的種類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又該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呢?下文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講述。
一、遺囑的種類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將遺囑分為以下五種形式: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
1、遺囑的變更是指遺囑人依法改變原先所立的遺囑的部分內容。遺囑的變更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改變。
(2)數額或項目的變更。遺囑的撤銷是指遺囑人取消原先所立遺囑的全部內容。 遺囑的變更和撤銷,必須由遺囑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親自為之,不允許委託他人代理。
2、遺囑變更、撤銷遺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牴觸的,推定變更、撤銷遺囑。現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第2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2)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內容相牴觸的,推定遺囑變更、撤銷。
(3)遺囑人故意銷燬遺囑的,推定遺囑人撤銷原遺囑。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第1款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具體的變更與撤銷有明示與默示兩種:
(1)明示方式變更、撤銷
立遺囑人可以通過明確的意思表示將其所立遺囑撤銷和變更,但是撤銷和變更公證遺囑的意思表示必須經公證處重新公證才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第3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2)默示變更、撤銷
①立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的,且內容相互牴觸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推定後立遺囑變更或撤銷前立的遺囑,但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須以公證遺囑的方式進行方有效。
②立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移轉、部分移轉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
綜上,是關於“遺囑的種類有哪些”以及“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的有關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您可以知道,立遺囑並不一定要公證,它還有其它的有效形式,如果您不知道選擇哪種形式,更有利於您節約成本,達到立遺囑的目的,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讓專業的律師幫助您草擬合法有效的遺囑,避免出現遺囑糾紛。
-
父母的遺產由誰繼承?
律師解析:如果父母死亡後沒有立遺囑,那麼就會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那麼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
民法典規定遺囑繼承可以部分放棄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遺囑繼承可以部分放棄。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相對而稱,是指繼承人依照被繼承人生前設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繼承製度。在遺囑繼承中,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和繼承份額均由被繼承人生前做成的遺囑來確定,因此,遺囑繼承又稱...
-
民法典中繼承範圍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有繼承權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1.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2.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公證後應該如何撤銷
律師解析:1、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的,一般不能撤銷贈與。但受贈人有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等行為的,可以撤銷贈與。2、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