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繼承法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岳父母盡義務能繼承嗎?
一、我國民法典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岳父母盡義務的可以繼承遺產嗎?
民法典規定,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或喪偶的媳婦對公婆盡了一定的贍養義務的應視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份額,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1、原則上,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但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經過協商,允許“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處理:
(1)基於對弱者一貫同情和照顧的立場,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並且缺乏勞動能力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多分;
(2)作為激勵機制,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多分;
(3)作為事後懲罰,對於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卻不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繼承人以外的遺產取得人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二、哪些情況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處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綜上所述,兒媳喪偶的話,根據民法典規定,如果其對岳父母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以後不管是否再婚,都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蔘與岳父母遺產的分割。岳父母的子女不得干涉其行使繼承權,當然,對於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就無法享受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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