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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遺產繼承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父母房屋遺產繼承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一、 父母房屋遺產繼承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其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2、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3、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4、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5、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房產繼承的程序是什麼?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對於房屋作為遺產來進行繼承處理的情況,可以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辦理,特別是對於遺產的認定要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涉及到遺產本身就存在不合法的情況的,那麼該遺產繼承協議也是不合法和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