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原則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典》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繼承人接受繼承,應當承受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也就是説,繼承人表示接受繼承,就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繼承人放棄了遺產繼承,則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沒有清償責任。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的清償只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不負清償責任。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應遵循以下原則:
1、限定繼承的原則。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這表明,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的清償只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不負清償責任。
2、保留特定繼承人遺產份額的原則。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這是貫徹我國養老育幼原則的具體體現。在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時,即使遺產的實際價值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需要特殊照顧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適當的遺產,以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3、清償債務優於執行遺贈的原則。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按照這一規定,在遺贈和清償債務的順序上,清償債務優先於執行遺贈。只有在清償債務後,還有剩餘遺產時,遺贈才能得到執行。如果遺產已不足以清償債務,則遺贈就不能執行。
我國的繼承的方式是包括法定繼承以及遺贈繼承兩種方式的,此時無論是採取何種的方式,都是需要注意保護自己的繼承權益的,尤其是在涉及到財產分配的時候,因為遺產的繼承和分配很難説是不是合適的,只有繼承人在遇到自己認為不合法的情況的時候保護自己,請求遺產的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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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放棄後遺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首先,繼承權是一種權利,可以單方面的表示放棄,但是不得損害被繼承人和繼承人的利益。即: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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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是錢是否還用交税?
律師解析:不需要。我國目前沒有遺產税,死者遺留的銀行存款屬於遺產,繼承人若要繼承該遺產,必須進行繼承公證。公證機關為保障公證事項準確,要求遺產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提供存款憑證或載明存款賬號、户名及存款金額的有效證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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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有權繼承遺產的嗎
律師解析:從繼承法律關係講,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都是獨立的繼承主體,都享有同等的繼承權的。私生子有權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屬於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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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房子孫子如何繼承?
律師解析:首先,法定遺產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再次,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