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原因有哪些?
一、離婚的原因有哪些?
三年之痛,七年之癢
指的是所有的新鮮感和神祕感都沒有了,已經沒有任何激情了,也體驗不到戀愛時期的熱情了。可以説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最後到了不得不離婚的地步。
小三插足、劈腿、出軌
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只要有小三插足,或者劈腿出軌,受第三者影響,都會把家庭拆散,走到離婚的地步。
家庭暴力
由於家庭的暴力,丈夫的暴力,不得不選擇離婚。當然這裏所説的暴力不僅僅指身體上的暴力,也可能是冷暴力。
感情不和、無法可説
感情一日不如一日,變得無法可説,有什麼事情不願意分享,即使分享了,對方也不想聽,感覺就像陌生的人搭夥過日子。覺得一點意思都沒有,不得不走向離婚。
夫妻生活不和諧
不要以為夫妻生活不和諧就覺得沒有什麼,其實夫妻生活不和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有不少的夫妻離婚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婆媳關係相處不融洽
同在一個屋檐下生活,生活上的習慣肯定會不一樣,所以少不了爭吵、埋怨、看不慣對方,所以很多夫妻離婚也會因為這個原因。
二、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協議離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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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是否要對女方賠償?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時在以下情況可以申請經濟補償:負擔較多義務的,無過錯方受到侵權的,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首先,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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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單方離婚有多少種方式?
律師解析:單方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進行,一般來説,如果存在下述情形,法院在經過調解無效後,就會准許單方提出的離婚請求。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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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調解離婚嗎?
律師解析:法院可以調解離婚。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調解有三種結果:第一,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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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離後民政局不讓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以後民政局只要是查明雙方屬於自願就可以辦理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