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18歲結婚是不是真的?
最民法典18歲結婚並不是真的。民法典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説,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婚姻關係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民法典確定的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羣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領取結婚證需滿足法定條件:
雙方均無配偶,申請人必須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雙方自願並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的申請;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1980年修改民法典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脱離羣眾、脱離農村實際。因此,我國法律對多少歲才可以領結婚證的規定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001年修訂民法典,關於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引發了許多的爭議,有人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準,或均為二十二週歲,或均為二十週歲。也有的人建議降低法定婚齡。考慮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所以目前領結婚證最小年齡男方為二十二週歲,女方為二十週歲。
現在社會不像過去對結婚這件事非常的慎重而會選擇在和對方接觸了很久之後才會登記,現在很多的年輕人會早早的希望和對方去領證的,但是我們的民法典規定男女都是有自己最低的結婚年齡限制的,而十八歲實際上只是成年的年紀而不能直接結婚的。
-
近親結婚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民法典》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有男女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一方不是出於自願,被脅迫結婚的;男或者女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這兩種情況也是不可以結婚的。如果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
結婚後女方需要遷户口嗎
結婚登記後女方不是必須要遷户口。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由此可見,結婚後,不管是女方落户到男方,還是男方落户到女方,都是自願的。並不是女方一定要落户到男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
-
再婚需要什麼辦理條件
律師解析: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
結婚證丟失外地能補辦嗎??
律師解析:結婚證丟失外地是不可以補辦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