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於結婚手續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關於結婚手續有哪些?
隨着《民法典》頒佈,《婚姻法》已廢止。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四)自願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五)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六)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七)頒發結婚證。
二、頒發結婚證的具體流程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附件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佈: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係;
5、祝賀新人。
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情況有哪些?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通知單》。
因此,當事人雙方如果想要登記結婚,首先需要查看自己的年齡是否已經達到了我國規定的標準,如果其中一方的年齡沒有達到男方二十二週歲,女方20週歲,雙方是不能夠登記結婚的,雙方如果達到了結婚的具體標準,那麼就可以前往民政部門進行登記了。
-
現在家裏結婚登記一般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現在結婚登記都需要以下手續:1、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結婚登記申請,同時提交相關的材料和證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證和有關結婚的簽字聲明;2、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並且詢問雙方的相關情況;3、經過審查和詢問,符合結婚登記條件...
-
重婚罪調查取證誰負責?
律師解析:如果重婚罪是自訴的,調查取證由自訴人負責;如果重婚罪是公訴的,調查取證由公安機關負責。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法律...
-
復婚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復婚手續辦理的方式:1、按照結婚登記的同等方式予以辦理,即雙方共同向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離婚證等材料,申請復婚。2、經登記機構審查,確認符合復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並收回之前離婚的離婚證...
-
長期同居算重婚嗎
律師解析:長期同居一般情況下不算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按照一夫一妻原則的要求,有配偶者只能在婚姻終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離婚後再行結婚,否則構成重婚。重婚是結婚的禁止條件和引起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