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和證明?
根據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規定: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係證明》。
申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六十四條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係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
現在家裏結婚登記一般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現在結婚登記都需要以下手續:1、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結婚登記申請,同時提交相關的材料和證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證和有關結婚的簽字聲明;2、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並且詢問雙方的相關情況;3、經過審查和詢問,符合結婚登記條件...
-
重婚罪調查取證誰負責?
律師解析:如果重婚罪是自訴的,調查取證由自訴人負責;如果重婚罪是公訴的,調查取證由公安機關負責。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法律...
-
復婚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復婚手續辦理的方式:1、按照結婚登記的同等方式予以辦理,即雙方共同向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離婚證等材料,申請復婚。2、經登記機構審查,確認符合復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並收回之前離婚的離婚證...
-
長期同居算重婚嗎
律師解析:長期同居一般情況下不算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按照一夫一妻原則的要求,有配偶者只能在婚姻終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離婚後再行結婚,否則構成重婚。重婚是結婚的禁止條件和引起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