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
婚姻有的有效,而有的則是無效的,甚至還有是可撤銷的。針對其中的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都有具體的情形,不過對於普通人來講,他們都不太清楚無效婚姻的具體情形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吧。
一、無效婚姻的定義
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無效婚姻和得撤銷婚姻,前者為自始當然無效,後者則需經訴訟程序,從宣告撤銷起喪失婚姻的效力。
二、無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未到法定婚齡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由此可見,不管是自始無效婚還是可撤銷婚均欠缺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所以我國的無效婚姻應分自始無效婚和可撤銷婚兩種。自始無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實質要件,從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關係從來就沒有存在過。可撤銷婚姻,又稱為相對無效的婚姻,就是指雙方當事人欠缺結婚合意的婚姻。凡是屬於嚴重違反公益性結婚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屬自始無效婚;一般性違反公益要件或違反公益要件的婚姻,屬可撤銷婚。
二、無效婚姻產生的原因
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第1款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未根據《民法典》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為無效婚姻。
以前就是“無效婚姻有幾種情形、無效婚姻產生的原因是什麼”的介紹。由於無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只能按一般共有財產對待,而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通常情況下,婚姻當中出現了不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的,那麼就可以認定該段婚姻是無效的。具體的情形包括重婚、近親結婚、患有不適當結婚的疾病且婚後未治癒的以及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具體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雙方滿足什麼樣的要求才能結婚
律師解析:一般來説,雙方需要滿足以下要求才能辦理結婚登記:1、男女雙方自願結為夫妻;2、男方年滿二十二週歲,女方年滿二十週歲;3、雙方當事人需要親自去辦理結婚登記;4、雙方不具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
-
二婚與軍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律師解析:1、由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門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一張)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必須進行),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
-
服刑人員怎樣辦理結婚登記
律師解析:服刑人員想要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結婚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法律...
-
男方沒有户口本可以領結婚證嗎?
律師解析:沒有户口本是不可以領結婚證的。想要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身份證;3、本人沒有配偶的簽字聲明;4、自己和對方沒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直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因此沒有户口本,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