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帶自己的户口本頁可以進行結婚登記嗎?
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户手續的,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結婚證書需要的文件
1、户口本、居民身份證(一代兩代可用)。
2、沒有配偶證明。
3、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可當場進行拍照)。
辦理結婚證書的程序
1、要求婚姻登記的男女雙方一起申請所需文件到區、縣級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2、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每人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的“申報人”欄中親自簽名或按指紋。
4、婚姻登記機關將審查雙方提交的文件的聲明,如果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則允許登記。
處理結婚證書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登記期限:文件填寫完整,當場登記,並辦理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婚姻登記每對9元加其他相關費用。如果是再婚,則必須遵守上述程序,並且攜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要辦理結婚證,户口本是用來證明自己居民身份和户籍單位。因此,只攜帶自己的那一頁户籍即可。結婚證書也需要辦理自己身份證後才能辦理結婚證。
-
近親結婚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民法典》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有男女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一方不是出於自願,被脅迫結婚的;男或者女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這兩種情況也是不可以結婚的。如果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
結婚後女方需要遷户口嗎
結婚登記後女方不是必須要遷户口。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由此可見,結婚後,不管是女方落户到男方,還是男方落户到女方,都是自願的。並不是女方一定要落户到男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
-
再婚需要什麼辦理條件
律師解析: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
結婚證丟失外地能補辦嗎??
律師解析:結婚證丟失外地是不可以補辦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