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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條件,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離婚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但是離婚他是有兩種方式的,其中協議離婚是相對比較簡單的,其中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條件是我們大家都需要知道的,還有協議離婚的手續,那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條件?需要什麼手續?

1、主體要件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合意要件

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3、其他要件

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

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

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並且,以上條件也是離婚協議書所應當包含的內容。

上面説完協議離婚需要的條件是什麼,其中需要什麼手續也是大家需要了解的。

第一個證件材料,身份證。

如果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雙方必須親自本人去民政局辦理,同時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員核實身份證信息。

第二個證件材料,户口本。

户口本能夠證明當事人是屬於民政局的管轄範圍之內,是屬於當地的常住居民。

第三個證件材料,結婚證。

如果結婚證丟失或者是毀損的,可以先去補辦結婚證,到原先領取結婚證的民政局,攜帶本人身份證,可以重新補辦結婚證。

第四個證件材料,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協議離婚過程中,對於子女撫養權、子女撫養費、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等問題,協商一致並寫在離婚協議書當中。

標籤:離婚 協議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