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用個人財產買的房子是一方個人財產嗎
婚前財產,婚後買房,並且登記在對方名下,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小紅與小明是再婚夫妻,2013年認識,2014年登記結婚。結婚後小明賣掉自己的房產得取330萬房款,2015年小明用了350萬買房及裝修,房產登記在小紅名下。後小紅起訴要求與小明離婚,並要求分割這套房產嗎,但雙方對於婚後購買的這套房屋歸屬問題發生爭議。起訴離婚時房產價值約800萬元。
本案爭議焦點是:對於該房屋到底應該怎麼分割?
對於該房屋的歸屬有以下幾種意見:
1、房屋登記在小紅名下,根據物權的公示原則,該房屋應屬於小紅的個人財產;房屋可以視為小明對小紅的贈與。
2、房屋是用小明婚前房屋折價款購買(即賣掉原來自己名下的住房所得款)所購買,可以視為對均個人財產的轉化形式,故現在的房屋仍應屬於小明的個人財產。
3、因為房屋是在婚後購買的,且未登記在小明名下,而是登記在小紅名下,二人財產已經發生混同,該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小紅應得房款的一半。
4、與第三種意見的理由相同,認為該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小紅可以分得的份額有不同意見。小紅獲得的份額不是該房價值的一般,而是應該用該房屋的現值減去小明的婚前財產部分,剩下部分由夫妻平均分配。
那麼,對於這個案子,最終法院是怎麼判決的呢?
該案中,當事人之間存在爭議,但同時也有一些共同點,即雙方均應認可該財產確實是用了小明婚前財產所賣款項購買,但也確實是在婚後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從公平的角度來看,在分割該房屋時,應該減去小明婚前房屋賣房款的部分。
考慮到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雙方的收人居住情況以及離婚後雙方的生活水平等各因素,在法庭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房屋歸小明所有,由小明給付小紅房屋折價款200萬元,協助小明辦理過户手續。
最終本案以調解結案,也是皆大歡喜,以上結果是雙方自願的結果,更多的是公民個人意見在私法上的體現。
從本案的分析來看,對於婚前財產,婚後買房,登記在對方名下,有很多不同的意見,至於每個個案應該怎麼打,怎麼為當事人爭取更多的權益,是每個律師在個人中應該思考的問題。
法律的魅力就在於此,相似的案件,不同的立場,會有不同的分析和打法。這並不是法律的自相矛盾,而是律師之間以幾之矛,攻擊對方之盾,用己之盾,防對方之矛。這就需要看,你的矛是否足夠尖利,你的盾是否牢固。
-
婚前公司婚後如何分割
一、婚前公司婚後如何分割婚前的公司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參與分割。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公司的經營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如果雙方約定了,該公司屬於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
-
離婚子女撫養權又復婚怎麼處理?
一、離婚子女撫養權又復婚怎麼處理?離婚子女撫養權又復婚需要到民政部門來辦理再次登記結婚的手續,孩子的撫養權是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產生的問題。我國法律規定,父母離婚時,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不發生改變,只是父母撫養子女的方式發生了變化:由父母雙方與子女...
-
孩子已成年離婚協議怎麼寫
孩子已成年的,撰寫離婚協議如下:一、標題寫明離婚協議。二、開頭寫明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男女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離婚原因。三、正文寫明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
民法典中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護
一、民法典中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護離婚時就財產分割產生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在緊急情況下,不申請財產保全會損害自己利益的,當事人可以寫申請書,提供相關證據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利...